国家艺术基金《梅.砺香》项目服装、道具设计制作比选公告(服务类)
来源:资产管理处
发布日期:2018-04-25 |点击数:
| 1、项目名称:国家艺术基金《梅.砺香》 2、控制价金额: 8万 采购清单:
| 序号 |
服务名称 |
服务要求 |
数量 |
备注 |
| 1 |
服装、道具设计制作 |
1、服装数量24套,每套包含服装1件、头饰1个、鞋2双、剑2把(具体见备注)。 2、面料:服装用真丝+纱、头饰金属+布艺贴花+马尾材质假发、鞋用皮底+布面+松紧带+贴花。 3、主题要求:服装主题是梅花+水墨渐变;头饰主题是梅花与梅枝;鞋主题是梅花与树根。 4、道具材质:木质剑鞘、金属剑(1.2米)、棉线长穗(1.2米)。48把 5、数量要求:24套服装中包含小码6套、中码12套、大码6套。 |
24套 |
|
服务时间:于5月10前完成 付款方式: 银行汇款 其他要求: 按时按量完成相关要求 3、评分办法: (参考,价格分不低于10分)
| 评分 内容 |
分值 |
细 目 |
评分标准 |
| 价格 部分 30分 |
30 |
完全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应答价格最低的应答报价为评标基准价,其价格分为满分。 |
应答报价得分=(评标基准价/应答报价)×30%×100 |
| 技术 部分 70分 |
70 |
服务方案 |
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细致、详细得60-70分,服务方案可行得50-69分,服务方案基本可行得40-59分。 |
| 合计 |
1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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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供应商的资格条件: (1)营业执照有效; (2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; (3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 (4)供应商需为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入围供应商(根据项目情况,如涉及); 5、报价时间及要求: (1)时间:2018年4月25日至2018年5月2日(节假日除外)。 (2)地址:北京市北三环西路11号 。 (3)联系人:冯爱云、姚远 (4)联系电话:13466669888、18600024787 (5)报名请携带并提交的资料: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;报价单需密封,封口处加盖公章。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全称,并注明“报价单”字样。报价产品需标明品牌。报价不能高于比选金额。 美加墨世界杯直播入口 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|